國際私法應考篇國際私法篇 --------- 專訪張元宵老師 採訪&撰稿:侯宜秀(法碩甲一),施淑惠(助教) 問題一:國際私法因是在處理『涉外』民事案件,所以有許多外國立法例及各 種龐雜的學說。但因各國立法例中有大陸法系亦有英美法系者,而眾 多學說又似是針對各個個別問題所提出的解決方法,似乎並沒有一完 整之體系與脈絡。 應如何掌握這些學說與立法法例? 答:首先,我們必須先認識到,世界上的國家這麼多,而我們的精力有限,當然不可能對所有國家加以瞭解,因此我們必須加以選擇,而以該外國與我國交往的密切程度來加以判定,就是一個可能的選擇標準。例如,以美國來說,美國與我國的交往非常密切,發生法律問題的機會較多,因此對美國的判例和學說較深入的加以研究,就有其必要性。 再者,我曾一再向同學們強調,學習的時候,骨架的建立最重要,至於血肉的部份,都可以只要看過就好了,根本不要去記他,因為即便你現在記下來了,可是幾年以後仍舊會忘記,去浪費那個時間是沒有必要的。最重要的是,在發生問題時,你必須知道是什麼問題,在整個法律體系中處於什麼地位,要從什麼方向去解決,這才是最重要的。在學習外國的學說、判例時,也應該依據這樣的原則,千萬不要見樹不見林。 另外,附帶提起國際私法發展最快的應該算是美國,因為美國一個州就相當是一個主權,會發生很多國際私法上的問題。這也是為什麼我要選擇現在這本教科書的原因。再者,外面的世界,是一個完全不同的世界。英文目前在世界上是最通用的語言,國與國間的往來,多半是使用英文。例如我國與泰國簽訂契約,不是使用中文或是泰文,而是使用英文,這也是選擇使用這本英文教科書的考量。我們重點不是在教英文,但是如果有多一點的附加價值,不是更好嗎?雖然有同學反應這本教科書的英文實在很難懂,但是我相信只要一點一點慢慢的去看,一定會有進步的。 問題二:國內法院,就涉外私法案件所做成之判例似乎並不多,但國家考試卻 常是以實例題之方式出現。但網站優化同學在遇到一實際發生之案例問題時, 很難做一個完整的解答與縝密的思考。 國際私法的思考方法或特色為何?應注意哪些?(如民法的思 考:請求權基礎) 答:首先,當然必須先解決管轄權的問題,如果你是被告的話,妳必須先看看原告起訴的法院有沒有管轄權。如果你是原告的律師的話,你必須決定要在那個法院起訴對你的當事人比較有利,這裡面也牽涉到準據法的適用,在多數法域的國家(如美國),更須注意這樣的問題,因為法院在選擇適用的法律時,如果在多數法律間,無法決定何者是關係最密切的話,往往會選擇適用法庭地之法律。至於,這個案子性質如何、爭點何在,就必須靠平常的學習,慢慢加以累積實力去解決。是個案中不同的狀況去加以解決。 問題三:國際私法的三大步驟:1、定性問題,2、連結因素,3、準據法,但就『定性問題』要如何去定性?(ps、好像常常不知要如何去拆解 法律問題.....) 答:處理「定性」這個問題最重要的基本原則是,必須就相關國家的角度,多方面的去加以考量,不可僅由我國法的角度出發,去對一個問題作思考。不僅法院須思考這個問題,其實做為當事人兩造的律師,更應該把這個問題分析清楚,提出完整的research結果給法院作參考,如此才能期待法院做出正確的判斷。 問題四:參加國家考試,就國際私法這一科,應如何準備?作答應特別注意哪 些部分? 答:我想就國際私法這一科,同學們就坊間的書籍,可以多看看。但我始終覺得,我課堂上的所使用的教科書,是非常好的一本書,很值得同學好好的去讀。基本上我覺得國際私法這一科,上課就可以了,最重要的是不懂的地方就要問,一直問到懂為止,懂了之後就可放在一邊,等到要考試時,再拿出來review一遍就可以了。 在考試的時候,現在考試多出實例題,因此希望同學們在答題時,不僅要內容豐富,更重要的是條理要分明。 寫的多未必有用,要寫到重點才好。再者,同學在答題時,字跡一定要清晰,不要讓改卷的老師,去猜你答的究竟是什麼。 剛剛我為什麼講搜尋行銷那些呢?因為我們的教育就是大學生或學生只想知道,一個蘿蔔 一個坑,他根本不願意要別的東西,一個羅哦你給我一個答案,一個坑就好了, 我就很滿意了,但在今天多元化的社會,是否適用一個蘿蔔一個坑?NO.不是這 個樣子,它是傳統就這個樣子下來,所以我在剛開始教書時,是盡量講給他們聽 ,一樣一樣講給他們聽,但我後來發覺這樣有問題,我叫他們回去自己想,但是 要有好幾個方向,比如說像車禍的案子,每一個事實都差不了太多,但是為什麼 結果有的一樣,有的不一樣,這你要告訴他們要從那個角度去想,你遇到這個問 題,你才知道要怎麼解決,所以尤其在畢業班,不能讓他們出去還是一個蘿蔔一個坑,自己一定要思考自己的能力。 問:大五學生還會朝一個潮流  考試,那他們應如何協調學習大陸法及英美法? 我個人看法念英美法並不衝突,尤其現在很多考試慢慢 ,英美法主要訓練在一個實際的案例中知道如何理解這個題目,分解這個案子,我考律師時,很多科,你不知道第一天要考什麼,它並不是說考公司法或考契約法,就公司法出一題,契約法出一題,如今天上午要考三科,它根本不告訴你要考那三科,題目一發下來,可能一題中包含二科或三科都考到,所以你根本不知道他要怎麼考,你也無從準備起,它的目的並不是要把你考倒,而是要知道你是不是懂,你只要把該答的東西,重點通通答出來,合乎標準的,可以通通錄取,但若不合乎標準,它可能通通不錄取,不像我們這邊,它一定要錄取多少,我記得當年228第一次,那時因為外界批評,為什麼我們的法學教育出來後,這麼難考,律師錄取的沒幾個,結果那一次考試就降低錄取標準,這是不對的,因為學術上不能compromise 不像政治上可以compromise,假如醫生錄取也降低標準,將來給這些錄取邊緣的人看病,是損害到病人的權益,同樣的情形,有一個笑話,那次之前律師錄取率比法官低,那次之後,有次開庭我聽到他們講,年輕律師如沒好好準備,法官就很不客氣講,你是不是228的產物,這是很難聽的,澎湖民宿所以假如合乎標準,你就通通錄取,不合乎標準就一個也不要取,因此要給當事人advice,假如說降低標準取,對這批人雖然是佔到便宜,但這對整個社會不公平,對前幾期考的人也不公平,所以不能因為政治上的問題、輿論上的問題,這與民意無關,要做此改變要遵守以上原則,希望各位同學將來出去後,要秉持原則做事,但原則並不是指自己剛畢業用的這些。 那老師還有沒有要對同學說那些話? 做事要有原則,要秉持良心去做,不必太在乎別人不正確的評判。很多事不見得在當時能為別人街接受或認同,但長久來講,仍會受到尊重,做人要厚道,但並不是說將來如遇到像綁架白曉燕的歹徒在我手上,不要判死刑,厚道不是這個樣子,就是把握原則,社會是個大染缸,不要一失足成千古恨,這個社會從某個角來講也是很無情的,淘汰很快,也希望各位同學在唸書時不要光看法律上的書,外面的書籍一定要看,由其國家提升競爭力,要從科技方面來看,但有很多科技的東西,學法律的人不知道,我始終覺得碩乙組蠻好的,畢業後再過來,因為我記得當年唸票據法時,什麼叫支票、本票,跟根本沒看過,就像唸地理,一定要看地圖,雖然看的很慢,但印象會很深刻,看個一遍、二遍,就能記起來,但當時唸票據法時,根本不知道本票、支票、匯票,就只會背,所以希望同學有機會多吸收外面的知識,而且要看遠一點,看國家將來要往那個方向發展,所以我也建議各位同學有機會能到世界各地去看看,是完全不同的社會,想法也完全不同,自己的想法不見得對,這就是世界觀,出去看後眼界就會不一樣,看東西的角度也不一樣,一般人看東西,馬上就看這個問題就是這個樣子,事實上這是錯的,最起碼你要從後面看一下,上面看一下,下面看一下,左右通通看,假如說這個東西你通通看過,連裡面都了解,不行的話,嘗試朝這個方向做,相信這樣就不容易有遺漏。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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