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漫畫配圖
  ●吹嗎?沒房沒車無財無色卻成泡妞高手
  ●信嗎?女友逼婚不成贈身家後人間蒸發
  ○拍案驚奇
  一夜歡聚後,女友人間蒸發,家中多處可見四濺血跡,是女友本人及其掛牌男友的。究竟,女友身在何方?儘管女友生不見人死不見屍,但其掛牌男友一審仍被判處死緩。
  一對露水情侶,女子阿英時年35歲(兩年前),男友張山時年41歲,如今只剩張山(化名)一人。要說張山,實在也不是個Mr right,不僅無業,還已婚,20歲出頭時曾犯搶劫罪、傷害罪、強姦罪(未遂),獲刑16年。好容易放出來,又到處晃蕩,幾年來,全靠妻子打工養活。當然,彼時與其相識的阿英是否知情,已經不得而知。
  2012年8月,表姐發現阿英連續幾天沒上班了,隨即報警。警方隨後來到阿英位於天河區棠下城中村的出租屋調查,發現現場有多處血跡,且屬於阿英和另一名男子。而阿英,如同人間蒸發了一般,杳無蹤跡。
  阿英的同事查看了她在辦公室QQ的聊天記錄,發現阿英交了一個男朋友,其在失蹤前與此人聯繫密切。兩個月後,阿英的男友張山在天河區被警方抓獲。
  真的?他過夜後殺人分屍
  張山到案後,很快便竹筒倒豆子,這段經歷不亞於恐怖小說:在一個月前,他通過“珍愛網”認識了阿英,自稱做藥品銷售,兩人很快成為男女朋友。情到濃時,他打算對阿英動手。約莫是8月中旬,傍晚,他帶著繩子、匕首、電棍等,照常來到阿英的出租屋過夜。次日早上,他提出玩捆綁式的性游戲,將阿英綁住,並以“交換密碼”的藉口獲得了阿英的銀行卡密碼。
  得手後,他想電暈阿英後逃走,沒想到阿英竟還有力氣反抗,只好將她捅死。為毀屍滅跡,他還將阿英屍體分割為八塊,並用編織袋分兩次將屍塊運回自己在黃村的出租屋,併進一步分屍——之後又將屍塊滷製、煮熟,骨頭砍碎,並丟棄到魚塘及多個垃圾桶中……
  當然,臨走時,他並沒有忘記拿走阿英的銀行卡、耳環、兩部手機。處理完屍體後,張山分兩天從阿英的銀行卡中取款3.66萬元,用9000元為自己購買了鉑金鑽石戒指一枚。其後幾天,他很快又在網上搭上了女友小劉,兩人很快發生性關係,阿英的耳環、手機被轉送給她。
  被抓後,張山指認了裝匕首、電棍、繩子、衣服等物品的背包、裝屍的同款編織袋、購買作案工具的地點、煮屍的煤氣爐,以及四段案發期間的監控錄像。對於殺害女友並肢解煮屍拋棄的說法,他作了數次認罪供述。
  但到了一審開庭,張山卻當庭翻供了。他稱阿英主動向其贈送全副身家,讓其購車、做生意,“她(阿英)35歲了,好不容易才愛上我,當然想跟我結婚了”,於是借錢給他做生意。
  其稱自己之前系被逼供,在偵查機關都是胡說八道,“我平時在電視、網上看這樣的情節比較多,就添油加醋地說了。”
  不過,對QQ記錄、現場血跡、監控錄像、煮屍鍋具等多項證據,張山並無合理解釋。其妻子提供證言稱,張山與其相識於網絡,結婚後一直有亂搞其他女孩子的惡習,近年來基本沒有收入,靠妻子養活。
  公訴人還指出,張山曾在網上自學過一些生豬屠宰的知識,並曾於案發前在淘寶網上購買了一把美國戰術直刀,全長26.8釐米,認為可以佐證他在作案前即有搶劫的主觀故意。
  2013年底,廣州市中院一審認定張山構成搶劫罪,對其判處死緩。
  近日,因張山不服上訴,該案在廣東高院二審開庭。
  他堅持全盤否認曾經殺人,聲稱,案發當天,由於他不願與妻子離婚,與向其逼婚的阿英產生矛盾,阿英試圖自殺,他在奪刀途中導致右手受傷留下血跡,他認為阿英是“畏罪潛逃”,請求法院“追捕她”,還自己“清白”。
  “她應該是逼婚不成太絕望,為我自殺了。”張某還表示,當時除了阿英和妻子,他還有幾個女朋友。
  對此,公訴人指出,阿英家的牆壁、衣櫃、床底下旅行箱、涼席、廚房竈台乃至橫梁,都找到呈噴濺狀和拋甩狀血跡,達20多處。而民警在廁所中找到的頭髮,正是從張山供述中找到的線索。
  不過,阿英的屍體及相關的作案工具,至今仍未找到。
  最後陳述時,張山堅持,阿英的死亡與自己沒有關係,“血跡不能證明我殺過她。”
  地點:廣東高院
  結果:張山被控搶劫罪,一審被判處死緩,二審待判。
  (黃瓊 汪睿 林勁標)
(原標題:無屍公案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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